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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以來,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以下簡稱監事會)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歷次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國資委統一安排,以問題和風險為導向,以促進國有資本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為主線,認真履職,圓滿完成第五任期對各中央企業的監督檢查任務。
三年來,監事會累計實地檢查中央企業及重要子企業5684戶,對13家企業開展集中重點檢查,對53家企業的部分項目開展境外國有資產檢查,向國務院和國資委報送各類報告1362份,揭示企業各類問題和風險12226項。向有關監督機構通報問題2944項,向有關方面移交線索339項,向國務院有關部門轉送政策建議235項。動態跟蹤中央企業穩增長、化解過剩產能和處置“僵尸企業”等情況,配合開展中央專項巡視、經濟責任審計、經營業績考核、董事會評價等工作。
三年來,中央企業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認真落實“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任務,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瘦身健體、提質增效,在深化改革、轉型升級、科技創新和管理提升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顯著成效,經濟發展質量不斷提高,總體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國民經濟穩增長作出重要貢獻。一是“僵尸企業”處置和特困企業專項治理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生產經營穩中向好。二是帶頭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供給結構不斷優化。三是科技創新成果顯著,有效帶動了全社會創新創業。四是大力推進“一帶一路”和國際產能合作重點項目建設,走出去步伐不斷加快。五是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在吸納社會就業、援青援疆援藏、扶貧救災、公益捐贈、節能減排、穩定金融市場、服務國家外交大局等方面繼續發揮帶頭作用。
監事會檢查發現中央企業仍存在一些問題和風險,需要引起高度重視。一是違規違紀問題。有的企業違規從事大宗商品融資性貿易和墊資業務,有的違規對外拆借資金和提供擔保,有的違規發放薪酬和獎金補貼;有的仍存在公車私用、公款出國(境)旅游、公務接待超標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二是內部控制體系不健全問題。有的招投標管理不嚴格,咨詢費、傭金管理不規范;有的內部監督機制不健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審批流于形式;有的集團管控乏力,低層級企業管理失控。三是國有權益受損問題。有的與民營資本合作同股不同責;有的盲目“走出去”,境外資產管控不力;有的企業人員利用職務便利,與外部勾結輸送利益。四是企業負責人履職有待進一步規范。有的企業重大決策未履行集體決策程序;有的企業內部干部任免不規范,存在違規提拔甚至“帶病提拔”的現象;有的企業董事會運作不規范,外部董事作用未能有效發揮。五是財務管理不規范問題。個別企業存在調節利潤或潛虧掛賬等現象。以上問題,國資委已逐戶向企業印發監督檢查情況通報和整改通知,督促企業認真加以整改,并將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反映的問題件件要落地、事事有回音。
11月29日,國務院第156次常務會議聽取了監事會對中央企業監督檢查情況的匯報。會議要求監事會要圍繞促進國有資本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和推進國有企業提質增效,在國資監管中發揮更大作用。下一步,監事會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改革完善監督機制,強化當期和事中監督,對企業境外國有資產逐步實現常態化監督檢查,切實維護國有資產安全,推動中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