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類
財政部黨組成員、部長助理 許宏才
(2016年7月13日)
同志們: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國企改革的決策部署,國資委、財政部召開視頻會議,動員部署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在全國推進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剛才有關地方、中央企業做了很好的發言,亞慶主任一會兒也將對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根據會議安排,結合財政部的工作職責,我主要就推進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講幾點意見。
一、深刻認識推進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重要意義
推進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是解決國企歷史遺留問題的重要內容。歷史上,國有企業承擔“三供一業”職能,對促進企業生產、保障職工生活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國有企業作為市場經濟主體,仍然承擔“三供一業”職能,不僅給企業造成了沉重的經濟負擔,影響主業發展,制約企業提升競爭力,而且與社會化、專業化服務機構相比服務水平偏低,難以滿足人民群眾需要。特別是在經濟新常態下,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企業生產經營困難,這些問題更為突出,已經成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障礙。
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從2012年起,財政部配合國資委等有關部門率先在黑龍江省推動中央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試點,并不斷研究完善政策,逐步擴大試點范圍。2012-2015年,中央財政累計撥付“三供一業”補助資金32.75億元,支持駐黑龍江、河南、湖南、重慶等試點省市的中央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黑龍江、貴州等省近期也開展了地方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試點工作。總體來看,試點工作進展順利,為全國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全面推開奠定了基礎。
今年3月,國務院印發了《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方案》,這是推進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的綱領性文件,明確了推進各項工作的時間表和路線圖,要求從2016年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根據工作方案統一部署,國務院辦公廳近期轉發了國資委、財政部《關于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提出了分離移交工作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明確了分離移交工作的責任主體是企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服務協調。
推動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國有企業提質增效的重要舉措,是發揮公共財政職能、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具體體現,也是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中央高度重視,專門安排預算用于支持中央企業和中央下放企業開展“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和國有企業一定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從全局和戰略高度深刻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增強主動性和責任感,積極推動此項工作。
二、準確把握中央財政支持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的政策內容
從試點情況看,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面臨的一個主要問題是改革成本大,企業難以完全負擔。為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加快推動改革,在總結試點經驗、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財政部會同國資委研究制訂財政支持政策,對中央企業和中央下放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費用給予補助,并分別針對中央企業和中央下放企業制定了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中央下放企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已經印發,中央企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也基本成熟,即將印發。
關于中央企業移交補助政策。繼續執行試點期間的有關政策,主要包括:一是中央財政對中央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具體項目的維修改造費用給予適當補助。其中,對中央企業分離移交費用補助50%,對原政策性破產中央企業分離移交費用補助100%。二是補助范圍是中央企業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實施分離移交的“三供一業”。中央企業在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實施分離移交的“三供一業”比照執行。三是按“比例預撥、據實清算”方式撥付資金。為減輕企業籌資壓力,加快推進分離移交,中央財政根據企業簽訂協議情況,分別按應補助金額的90%或全額預撥,待“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完成后,再據實清算。四是中央企業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擴大維修改造和分離移交范圍時,可以在一年內按照規定時間再次申請補助資金,以緩解企業墊付資金的壓力。
關于中央下放企業移交補助政策。一是考慮到各地情況復雜,據實算賬難度大,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按照因素法計算,因素包括戶均支出標準、改造居民戶數、中央補助比例以及財力補助調節系數等。其中對中央下放政策性破產企業的補助比例為100%,對其他企業補助比例為50%;財力補助調節系數按同期地方財政困難程度系數折算。二是按“先預撥、后清算”的方式撥付資金。省級政府制定本區域內中央下放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總體方案和年度計劃后,向中央財政申請補助資金。中央財政按各省年度計劃應核定資金的90%預撥,待年度分離移交工作計劃完成后,中央財政根據各地專員辦核實情況對補助資金進行清算。對未完成分離移交任務的,相應按項扣回補助資金。對完成任務的,撥付剩余的補助資金。三是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由省級政府統籌使用。省級政府可結合當地情況,在確保完成中央下放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基礎上,將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自籌資金統籌用于支持本省市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方面。四是為政策公平,對中央下放政策性破產企業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已實現分離移交“三供一業”的,也納入補助范圍。五是為切合地方實際,處于獨立工礦區、采煤沉陷區等中央下放企業職工家屬區,整體搬遷涉及“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的,也納入中央財政補助政策范圍。
關于地方其他國有企業,按照國務院印發的工作方案,地方其他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確解決辦法。各地區要研究建立政府和國有企業合理分擔成本的機制,多渠道籌措資金,國有企業作為責任主體承擔主要成本,地方各級財政予以適當補助。
三、扎實推進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
根據國務院關于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的工作方案要求,省級人民政府要明確責任分工,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協調推動本地區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開展工作。地市級人民政府要制定完善工作辦法,協調落實接收單位,研究解決具體問題,對分離移交工作實行全過程管理。地方各級國資監管機構、財政部門要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督促指導有關企業做好分離移交工作。今年已經過半,實際上留給我們的時間只有兩年半,時間緊迫,任務繁重。大家要真抓實干,立即行動,把做好做實“三供一業”分離移交作為檢驗當前“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成效的試金石。
一是加強溝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政策性強,需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組織領導下,有關部門和企業加強溝通、積極協調、合力推進。各地財政部門要按照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和分工,加強與國資等部門的溝通、配合,及時交流了解情況,協調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督促和指導有關企業做好“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
二是精心制定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及時申請補助資金。各地方、各企業要統籌謀劃,科學制定“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總體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考慮到時間緊任務重,各地要加快工作進度,盡快制定2016年年度工作計劃,并在此基礎上做好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申請工作,按規定時間將申請文件報送財政部。現在正值安排2017年預算,各地財政部門和中央企業要根據分離移交總體工作方案,準確把握工作進度,做好資金測算,向財政部及時報送2017年預算申請。
三是地方政府和各級國有企業合理分擔成本,多渠道籌措資金。“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改革成本高,雖然中央財政已給予較大的支持力度,但仍需要地方政府和各級國有企業分擔相應成本。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投入力度,結合2017年預算和中期財政規劃合理安排資金。各級國有企業也要積極落實籌措資金責任,為“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提供資金保障。
四是切實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是加快推進“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的重要財力保障。各地財政部門和各級國有企業都要切實加強補助資金管理,強化監督檢查,保證資金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財政部將委托駐各地專員辦對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四、著力推進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其他工作
按照國務院關于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方案的部署,還要推進廠辦大集體改革,分類處理辦醫療、教育、市政、消防、社區管理機構,推進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等工作,有些政策已經明確,有些政策有關部門還在抓緊研究制定。對已經明確政策的事項,各地方、各企業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下大力氣予以推進,財政部門要按政策規定給予資金支持。對還需要進一步研究的事項,地方和企業也要發揮主觀能動性,先行先試、因地制宜、創新辦法,為全面推進相關工作打好基礎。
同志們!
加快剝離國有企業“三供一業”等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任務,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各地區、各部門和各級國有企業一定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貫徹落實此次會議精神,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各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主動作為、勇于擔當、扎實工作,確保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