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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央企業紀委(紀檢組)、監察局(部、室):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資委黨委關于中央企業深入學習貫徹中央政治局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精神的通知》(國資黨委〔2012〕271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國資委紀委、駐委監察局決定,2013年在中央企業統一立項開展“八項規定”貫徹落實情況效能監察工作。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對貫徹落實“八項規定”重要性的認識
“八項規定”是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向全黨發出的號召,是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著力點、夯實黨執政基礎的切入點,充分體現了中央執政為民、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持之以恒地抓好“八項規定”的貫徹落實,對于從嚴治企,加強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實現中央企業科學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各中央企業紀檢監察機構要認真學習領會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通知》要求,圍繞“八項規定”貫徹落實情況開展效能監察,認真履行職責,加大對各部門、各所屬單位貫徹落實“八項規定”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促進完善制度、量化標準、規范管理。
二、加強對企業貫徹落實“八項規定”情況的督查
圍繞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通知》要求的貫徹落實,效能監察重點監督檢查以下方面內容:
(一)制定貫徹落實辦法和配套制度情況。對照“八項規定”要求,主要檢查本單位在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是否結合自身實際研究制定了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的具體措施和辦法。
(二)“八項規定”貫徹執行情況。主要檢查改進調查研究、轉變文風會風、規范因公出國(境)、改進新聞報道、文稿發表、厲行勤儉節約、規范職務消費等方面制度規定和工作要求是否得到落實,特別是各項禁止性規定是否得到嚴格執行。
(三)領導人員帶頭執行“八項規定”情況。主要檢查各級領導人員特別是主要領導人員是否把自己擺進去,帶頭改進工作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四)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抓“八項規定”落實工作情況。主要檢查是否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實事求是,持之以恒地抓好職責范圍內“八項規定”的貫徹執行和實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八項規定”貫徹落實情況效能監察,是強化企業管理、加強企業各級領導人員作風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紀檢監察機構履行監督職責的重要任務。各中央企業紀檢監察部門要提高對開展“八項規定”貫徹落實情況效能監察重要性的認識,加強領導,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精心安排部署,認真實施監督檢查,切實把“八項規定”貫徹落實情況效能監察工作抓實、抓好,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嚴密組織,注重實效。紀檢監察部門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通過查閱資料、現場核查、跟蹤監督、接受舉報等方式加強督查,有關業務部門要密切協作,搞好配合。要通過聯席會議等形式及時了解和溝通有關信息,加強會商和情況通報,共享監管資源,要在落實重點內容和完成既定指標上下功夫,及時研究處理重要問題,提高工作效率。
(三)嚴肅執紀執法,嚴格責任追究。對于違反“八項規定”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綜合運用紀律處分、組織處理、經濟退賠等手段,對頂風違紀的,從嚴懲處,依據規定對有關領導進行問責。對貫徹落實“八項規定”態度不堅決、措施不力、行動遲緩,工作中敷衍塞責、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甚至陽奉陰違,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以及管轄范圍內違反規定問題嚴重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并予以通報。
(四)建立長效機制,及時總結經驗。要注意發現和研究“八項規定”貫徹落實情況效能監察開展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針對存在的薄弱環節,完善相關制度。注重創新工作方法,優化工作流程,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提高效能監察工作的專業化和科學化水平。
2013年11月底前,各中央企業要將開展“八項規定”貫徹落實情況效能監察的有關情況作為年度總結中的一部分,一并報送國資委紀委、駐委監察局執法監察室。
國務院國資委紀委 監察部駐國資委監察局
2013年5月7日